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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大有可为

我国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贡献者和积极践行者,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气候治理目标已经被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需要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积极行动,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海洋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作用

海洋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领域,海洋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海洋是重要的气候调节器,吸收并存储大量二氧化碳和热量,也是全球重要食物来源和经济增长引擎。另一方面,海洋受到气候变化的深刻影响。科学研究发现,不断增加的温室气体和热量造成海洋酸化、海洋暖化、海平面上升和海洋极端天气增加,导致海岸侵蚀、海水入侵、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沿海城市安全受到威胁,产生重大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影响。此外,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海运业绿色低碳发展、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利用、海洋碳汇功能对于降低碳排放、实现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海洋领域大有可为。“十四五”规划提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以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应重点加强海洋可再生能源、海运业、海洋生物资源等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海洋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

大力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包括海上风电和海洋能在内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储量丰富,潜力巨大,可成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一是加大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有序发展海上风电,推动潮汐能和波浪能等规模化利用。建设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推动海洋风电向深远海布局,降低海上退役设施的环境、安全和经济影响。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政策法规和规划引领,适时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制定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提出促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框架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提出适应技术发展状况的具体政策解决方案和多元化方法,多渠道调动社会资本对海洋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三是开发藻类作为可持续生物燃料的潜能,支持藻类生物基燃料技术研发,努力突破生物质能技术瓶颈。

发展绿色低碳的海运业。全球贸易的 90%通过海运完成,船舶和航运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优化船舶用能结构。建立健全船用低硫燃油、液化天然气供应体系,积极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大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提升岸电设施覆盖率和利用率。另一方面,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船舶,推进制度性、技术性减排。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管,完善船舶压载水管理机制,强化对到港船舶污染监管力度。加强船舶灰水、黑碳、温室气体和噪声控制等方面的研究,提升船舶排放控制水平。此外,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大力推广应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清洁能源发动机制造等技术攻关。大力促进智能航运发展,突破一批制约智能航运发展的关键技术。

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海产品是重要的低碳食品和优质蛋白质来源,2019年我国海产品产量为3282.5万吨,全国人均占有量约为24千克。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有助于保障粮食安全并减轻农业用地压力。应充分利用海洋资源,挖掘藻类价值,寻求新的蛋白质来源。加强海洋渔业管理,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养护海洋生物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优化海洋捕捞作业结构,全面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逐步压减近海捕捞强度。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海洋牧场。深入实施渔业“走出去”战略,发展可持续远洋渔业,积极开展水产养殖国际合作。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海洋生态系统捕获的蓝色碳汇储碳量巨大、储碳效率高、碳储存周期长,特别是海草床、红树林和盐沼等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碳汇功能。应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健康和复原力。探索建立流域、沿海、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有效发挥海洋的固碳作用,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严格围填海管控,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与滨海湿地保护。建设连通性强的海洋保护区网络,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拓展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范围,保障入海河流断面水质。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露等重大环境风险,防治海洋环境污染,防控海洋塑料垃圾。完善海岸线保护、海域有偿使用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制度。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推动建立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提升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一是加强海洋气候变化领域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开展海气相互作用调查研究,深化对海气相互作用的认识。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等技术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二是加强海岸带和沿海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机制,全面提高沿海地区防御海洋灾害能力。加强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海洋极端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和减灾能力。三是加强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观测和评估。完善观测和服务网络,开展海平面变化等海洋领域气候变化的科学监测、分析评估和影响评价,以确定气候适应型可持续发展行动。

(作者单位: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作者:付玉

本文来自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灾害防御信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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