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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城市:普遍存在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矿业城市为我国提供了95%左右的一次性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料、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和1/3的饮用水。但矿业开采极大地激化了矿业城市区域的人—地矛盾,诱发了极其严重的环境地质问题。大量采空塌陷、地裂缝与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破坏地面各种建筑设施、城市道路与生命线、土地资源、植被,并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地表形态,严重干扰甚至是直接破坏人们正常生活秩序。

我国地级及以上矿业城市有79个。《全国主要城市环境地质综合评价》项目调查表明,我国主要矿业城市发生最普遍、危害最严重、造成损失最多的环境地质问题有:地面变形问题,包括开采矿产产生的沉陷地裂缝、边坡失稳、崩塌、滑坡与泥石流、抽水诱发的地面沉降与岩溶塌陷等;矿山固体废物堆放与处置问题,矿坑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土地资源的占用破坏与浪费问题等。

有统计显示,近20年来,79个地级矿业城市发生采矿塌陷1544处、毁坏房屋9354间,直接威胁60万余人生命安全。华北、东北及长江中下游平原矿山开采造成的土地占用与破坏最严重,湘桂—浙闽等中低山丘陵区也较为严重。

灾害成因

◆ 矿山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

◆ 矿山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多,恢复治理资金短缺

◆ 中小型矿山盲目生产,加重了矿山环境的破坏

◆ 矿山开采技术落后,缺少必需的技术投入和支持

◆ 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环境治理多为“末端治理”

◆ 相关科学研究滞后,不能满足矿产资源科学开采的需求

如何应对

矿业城市环境地质问题解决十分复杂,难度巨大。针对成因,控制采矿塌陷与地裂缝必须开展矿区地质调查,深入认识并尊重矿区地质规律,严格管理开采过程。这样才能预防塌陷与地裂缝的发生,减少其带来的危害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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