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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打造基层应急主力军

近日,广西出台《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区111个县(市、区)共16197个社区(村)响应队建设,努力建成具有广西特色的社区响应队体系和应对自然灾害和灾害事故的基层主力军。

《计划》明确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任务,由全区各级减灾委、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明确行动目标和保障措施,把社区响应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范围,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从组织建设、技能培训、救援实施、政策扶持、评估考核等方面统筹协调和推进;市、县(市、区)级承担业务指导和推动乡镇(街道)社区响应队伍建设的责任;乡镇(街道)承担社区响应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按时按质组建坚强有力的社区响应队。

《计划》规定,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队员由社区工作人员、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辖区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医疗人员、辖区内各住宅小区物业保安、其他志愿者等组成,以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组成。

《计划》要求,健全社区响应队伍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全区社区响应队伍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组织指挥系统,开展服务时长登记,开展考勤考评活动,落实基本的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促进社区响应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安排和实施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开发特色培训课程,开展多元化的培训活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健全社区响应队伍经费保障、装备保障、法律保障机制,建立保险制度,为队员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减少队员从事志愿服务的后顾之忧。健全社区响应队伍的激励保障措施,将社区响应队建设纳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考核内容。

本文来自应急管理部,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灾害防御信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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