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震监测专业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中震测发〔2018〕89号)和《地震监测专业设备定型工作管理细则(试行)》(中震函〔2019〕12号)的要求,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在总结前期设备定型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组织系统内外仪器专家、计量检测专家和省局代表对已有测震台网专业设备技术要求和地球物理台网专业设备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并邀请了部分设备生产厂家征询了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请于2021年6月24日前发至邮箱:
测震台网:翟璐媛zhailuyuan@qq.com
地球物理台网:樊春燕dqwltw@126.com
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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