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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海宁市多措并举高效推进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海宁市精心谋划、科学组织、多措并举,力求抓实抓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同、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海宁市普查办于5 月中旬召开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动员培训会,为普查任务落实的横向推动、纵向指导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制定工作例会制度、保密制度等工作规则,实行普查工作进展表、协同作战图上墙公示,建立普查工作进度半月交流机制,确保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于8 月份编制印发《海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实施方案》、《海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行业实施方案》,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思路准确、内容全面、路径完善、技术可行、流程简便的科学方案。

二是贯彻会议精神,强化普查推进。海宁市普查办及时召开清查业务培训会,根据调查对象选择不同的培训方式,对内容相对集中的下辖镇街等统一讲解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对具体调查对象指标不同的单位进行点对点指导培训,并开设答疑专线,对后续工作进行一对一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已召开64次领导小组会议,应急系统组织18 个部门、12 个镇街共计培训179 人次,完成承灾体清查数据510 条、减灾能力512 条,并于8 月15 日前完成系统录入,为后续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各镇街通过悬挂横幅、易拉宝展示、在村社和学校等公共场所及重要交通路口显示屏播放普查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发布宣传内容,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三是统筹部门分工,强化经费保障。资金保障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海宁市普查办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协调资规、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普查任务和资金测算,对接沟通财政部门及时安排经费,目前全市已落实普查专项资金1414 万元。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技术支撑团队,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普查工作高效实施。据统计,应急、水利、资规、交通、住建部门目前已完成调查任务的50%、80%、20%、60%、10%,气象和科技部门结合上级条线统一部署要求,正在进行项目招标。

本文来自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信息网,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灾害防御信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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