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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下拨2.69万件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为保障冬春期间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12月1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举行全省2021-2022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物资发放仪式,向灾情重、冬春期间需救助人数较多的牡丹江、佳木斯、绥化等8个市20个县(市、区)下拨救灾物资2.69万件,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绪葆宣布冬春救助物资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2021年,黑龙江省先后发生雪灾、冰凌、风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13个市(地)99个县(市、区)101.06万人受灾。入冬以来,全省各地按照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方式,确定全省冬春期间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生活困难对象。此次调拨的救灾物资包括棉大衣、棉被褥、棉衣裤等,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市县于12月底前将救灾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年初以来,该省应急管理厅坚持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救助,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于救灾工作全过程全链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2020年117个受灾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集中开展了冬春救助“百局千村万户”大回访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优化工作措施,帮助群众解决现实难题。

下一步,该省应急管理厅还将召开全省冬春救助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同时会同省财政厅积极筹划安排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经省政府批准后,及时下拨各受灾地区,切实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受灾群众心坎上。

本文来自应急管理部,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灾害防御信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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