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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推进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

指南明确,优先在人口流动量大、意外发生率高、环境相对封闭或发生意外后短时间内无法获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自动体外除颤器安装应使用统一标识,应安装在位置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固定位置。已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公共场所应在该场所平面示意图上标示自动体外除颤器位置,并在重要出入口、自动体外除颤器放置处设有统一、明显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导向标识。

本文来自应急管理部,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灾害防御信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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