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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本报北京7月11日电 (记者李红梅、邱超奕、曲哲涵)中央气象台预计,5日以来,四川盆地江南等地持续出现的高温天气仍将继续,大部地区日最高气温一般为35—38摄氏度,局地可达40摄氏度以上。北方强降水天气还将持续,并伴有强对流天气。11日18时,中央气象台升级发布高温橙色预警、暴雨黄色预警,中国气象局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10日20时针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甘肃等省份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要求相关省份高度重视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责任,督促各级包保责任人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和水库、淤地坝安全度汛,切实做好人员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1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2.7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其中预拨2亿元支持辽宁、吉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6省份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预拨7000万元支持甘肃、内蒙古、陕西3省份做好抗旱救灾工作,重点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等问题。财政部要求地方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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