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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强救灾资金监管 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记者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今年中央财政补助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指地质灾害救灾资金)已下达各市州、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今年,中央财政补助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失联人员搜救,防范二次灾害采取的应急调查与监测预警、灾害成因调查分析,灾害体应急治理,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应急处置,周边和类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及对排查出隐患采取的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和应急准备等措施,救灾现场及救灾通道交通保障、救援队伍后勤和通讯保障等。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救灾款就是高压线”的意识,切实管理好用好救灾资金,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建立台账和财务档案。要制定定点、定项目、定人、定单位、定资金额度的资金使用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

本文来自国家应急广播,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灾害防御信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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