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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界定规范》通过审查

12月4日,由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承担的气象行业标准项目《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界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通过了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查。

《规范》借鉴了相关国家标准、气象行业标准和地方技术标准,结合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管理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的实际情况,应用了雷电灾害风险区划科学研究成果,从便于标准实施的角度出发,对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界定原则、界定范围和目录确定做出了相关规定。《规范》主要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供水供电供热单位、公众聚集和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单位、重点科研单位、重点文物单位、国家机关单位的雷电灾害防御标准做了说明。

《规范》满足各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管理中的实际需求,提供了统一、明确、清晰的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作者:马洵 付国振)

本文来自中国气象局,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灾害防御信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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