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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提示公众注意燃气使用安全

今年以来,各地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处置的燃气爆炸事故共13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3人受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提示公众注意燃气使用安全。

一、餐饮服务场所应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提供的合格燃气,并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不得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具备接入管道天燃气的餐饮场所,应将液化石油气改为天燃气。

二、餐饮服务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同时要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三、餐饮服务场所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燃气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配备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加强从业人员应急处置知识培训。

四、不要私自接装、改装燃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燃气软管、接头,发现软管老化松动要立即更换。使用燃气时,必须保持通风并有人照看。使用后、睡觉前、外出时,要关闭燃气阀门。

五、家用液化气钢瓶要轻拿轻放,直立使用,不能卧放、侧放或倒置使用;气瓶与灶具应保持0.5米以上的距离或设置隔热层,并经常检查阀门、连接胶管密封性能,防止燃气泄漏。

六、家用燃气热水器应使用经国家检测合格的产品,不能安装在卫生间或卧室内,使用过程中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燃气泄漏。

(消息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宋飞京)

本文来自国家应急广播,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灾害防御信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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