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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做到“五个强化”

去年以来,盐城市按照国办、省办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扎实推进普查工作,做到“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推进。去年10底前,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研究解决当地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重要情况。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各涉灾部门密切配合,合理推进普查工作。

二是强化部署安排。去年12月1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办、省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部署要求,研究落实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三是强化方案制定。3月9日,印发了《盐城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普查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原则、普查范围与内容、总体技术路线与方法、数据库与软件系统建设、质量管理、保障措施等,全市各地正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有效落实普查工作。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灾害风险普查启用标志、普查工作口号标语和海报的通知精神,通过网络推送、新媒体宣传、张贴标语海报等多形式,广泛开展普查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强化经费保障。普查工作经费实行分级保障、政府落实。市县两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按照本行业专项资金申报渠道向本级财政申报普查工作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本文来自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信息网,经授权后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灾害防御信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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